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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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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2007年7月27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结合江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实现江西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江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因素。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江西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少生1200多万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并在长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是:必须长期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影响,今后一个时期,江西人口增长惯性势头依然强劲。由于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还有较大差距,随着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人口流动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加大,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非常艰巨。此外,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人口素质总体不高,劳动就业人口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等,使全省人口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重道远。

  (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江西的重要任务。实现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统筹解决粮食、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交通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问题,都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战略选择。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从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把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

  决人口问题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注重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自觉做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路子,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统筹解决江西人口问题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时期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时期。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决定》精神,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开发人力资源,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目标任务。到2010年末,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500万人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左右;到2020年,全省人口总量要控制在4800万人以内,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降到全国平均水平,新生儿出生缺陷率逐步下降,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逐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五)稳定和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坚决制止违法生育和非法收养行为。

  (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继续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将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列入全省“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下转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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